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秘书长年度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促进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更好地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秘书长。
第三条 根据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的特点,由理事会负责秘书长绩效考核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考核内容:
(一)全会工作,即服务会员单位所做的工作;
(二)本职工作,即履行职责、完成业务所做的工作;
(三)自身建设。
第五条 考核程序:
(一)由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理事会进行考核,秘书长需配合并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汇报材料,如评测不合格,由理事会提交理事长办公室严处。
(二)考核结果不对外公布。
第六条 本办法由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
2022 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