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领导机构选举办法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制定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制定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选举办法。
第二条 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由本会会员大会依照章程选举产生,理事的人选,由本会筹委会候选名单,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第三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法人代表、常务理事、秘书长、理事由第二届理事会会议依照章程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法人代表、秘书长、监事的人选,由本会筹委会提出候选名单,提交第二届理事会会议进行表决。
选举方式为无记名差额选举。
第四条 拟选举理事。由参加会议的会员选举表决。选举须有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参加,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五条 拟选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名,副会长名,常务理事名。秘书长1名,监事1名。由参加会议的全部理事选举表决。选举结果有2/3以上理事参加、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 对于与选票上的候选人,“同意”者在候选人名字空格内划“O”,“不同意”者在候选人名字下空格内划“X”,并在候选人名字后的空格内填写另提名人选的名字。
第七条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候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候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票,划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标准,字迹清晰。选票上因涂改、书写不清、不能辨认的部分不计票。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每位会员代表只能填写本人的选票,不得代为投票。
第八条 选举前,应说明与会有效会员代表人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有效代表人数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有效代表人数的选票数,应重新选举。
第九条 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监票人由筹委会从非候选人中提名,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计票人4名,负责选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第十条 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本协会筹委会决定。
本选举办法于2021年4月22日经本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