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协会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转移及报废的管理工作,加强员工对协会财产的责任心,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做到账实相符,维护协会固定资产及各种设备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具、器具、管理用具等。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照用途和自然形态划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活及管理设备。协会按照固定资产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四、固定资产的采购、计价
资产按优先调剂、统一采购、预算控制的原则执行。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重置价值、评估价值以及有关的会计制度要求计价。
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由申请人填写“物品申购单”,注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人、用途等信息,由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协会领导批准后,在单位内部无法调剂确需釆购的,由釆购人员依据资产釆购清单,在市场上选择物美价廉的产品。
五、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移交
1.到货并收到发票后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验收,手续完备后到财务部报销。“物品验收单”由行政部保存一份。
2.所有固定验收完毕后,行政部进行登记造册,后再由领用人签字领用,落实到专人或部门保管使用。
- 行政部对固定资产按不同类别进行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列示名称、规格,编号,原值,数量,购入日期,使用年限,使用部门等内容。
4.固定资产的保管以“谁使用谁保管”为原则,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养人;领用登记人或部门拥有领用固定资产的使用权,负有保管、损坏及丢失赔偿责任。
5.在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生更替时应及时到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 固定资产的维修、报废、处置
- 固定资产维修。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损坏或性能异常需要维修的,需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提交通过后进行维修。如需外购维修材料的,由行政部直接执行采购程序,直至维修好后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2.固定资产大修。固定资产发生大修理费,财务部门可根据批准的大修理计划预提记入有关的成本或费用。若发生计划外批准的大修理费用,如一次支出较大金额时列入待摊费用进行核算。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大修理费用,在大修间隔期间平均摊销计入有关的成本或费用,在该项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必须全部核销固定资产日常修理,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费总额。
3.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由于使用的正常损耗或遭受非常事故等原因,丧失生产能力或使用能力,不能继续使用时,要办理报废转入清理。清理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提出报废清理的申请,按照报废清理的对象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详细说明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和报废原因,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的报废单,送交会计部门一份,作为组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的依据。
4.固定资产处置。出售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与财务部以及有关人员共同研究确定出售价格,经协会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要及时入帐。由于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按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七、固定资产的折旧、减值
-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以每一项固定资产为对象,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
折旧年限及残值率如下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
房屋、建筑物 |
直线折旧法 |
20年 |
5% |
|
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
直线折旧法 |
10年 |
5% |
|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
直线折旧法 |
5年 |
5% |
|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
直线折旧法 |
4年 |
5% |
|
电子设备 |
直线折旧法 |
3年 |
5% |
2.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①房屋及建筑物;
②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③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④融资租入和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⑤达到可使用状态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固定资产,按暂估价值计提折旧,年内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的,按其实际成本调整暂估价值,并调整已提折旧额,调整当月成本、费用。跨年度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的,除按实际成本调整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外,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①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④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固定资产减值
对期末固定资产按照单项和帐面价值高于收回金额计提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①长期闲置不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经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的固定资产;
④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⑤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注意: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营业外支出。当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果高于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帐面余额时,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帐面余额时,应按其差额冲回多提的减值准备,但冲减的减值准备,仅限于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帐面余额。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失,冲减已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确认并转销的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八、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赔偿
(一)损坏、丢失赔偿界定如下:由主观原因造成的协会设备及办公用品的损坏、丢失,均按损失价值赔偿,情节较重者可加重处罚。
- 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毁设备及办公用品造成的损失(包括待报废或已报废但未处置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
- 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造成的损失;
- 工作失职,不负责任,如部门经理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等造成的损失;4、 未经协会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将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挪作私用或私自外借造成的损失;5、 未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轻率动用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造成的损失;
- 因管理严重失职导致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被盗、失火、水灾等情况造成的损失、丢失;7、 发生故障,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
- 个人借用办公用品,如电脑、打印机等,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丢失;9、 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设备及办公用品损坏、丢失的。
(二) 赔偿
设备、办公用品损坏、丢失按原价根据使用年限折价或当时市场价计算赔偿。
- 需要维修的,承担维修费用;
- 造成报废、丢失的,按账面资产净值赔偿。
- 凡擅自变卖或出租仪器设备者,除没收所得外,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固定资产的盘点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真实性,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切实做到资产充分利用,应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固定资产的保管情况、使用和维护修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否账外资产或资产毁损、流失等进行数量和金额盘点。并分析其造成的原因,属于非正常损耗的资产流失要追查其责任人,经领导批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每半年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年末年度决算日同时定为盘点日。固定资产必须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对盘盈、盘亏和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后写出书面报告,报领导审批,期末必须进行账务处理计入该年度。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减去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十、 附则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
2021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