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

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19-09-02 14:10

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报告的管理,规范本团体行为,发挥本团体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本团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报告制度。

第二条根据本团体章程有关精神,本团体开展下列重要活动,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主管)单位、党建领导机关报告: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含理(董)事会,决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换届改选、修改章程等事项;

2、主办大型活动、庆典、研讨会、论坛;

3、主办涉外活动、会议或展会;参加国(境)外的民间组织、活动、会议;吸收国(境)外人员为本社团会员等涉外事项;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活动。

第三条认真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指定专人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认真执行本报告制度。

第四条本团体可以通过填写《活动项目开展计划报备表》或《重大事项报告表》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主管)单位、党建领导机关报告重大事项,也可以通过微信、电话、邮箱、传真等方式报告。

第五条本团体发生重大事件,应当即时报告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主管)单位、党建领导机关。本团体开展重要活动,应当提前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主管)单位、党建领导机关报告,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 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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