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

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网络空间安全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7-03 14:17

各有关单位,各会员单位,中央在京单位:

近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拉开了2024年度职称评价工作帷幕。

为做好本市2024年度网络空间安全职称评价工作,根据《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和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服务机构

2024年4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增设网络空间安全职称评审专业的通告》,北京市人社局处长刘洪朗为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颁发“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机构”牌匾,并授权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成立“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并为沈昌祥、方滨兴、孔志印三位中国工程院院士颁发了网络空间安全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证书。

《202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专业及评审服务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明确: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作为北京市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在北京市人社局指导下开展北京市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除名录中公布的职称评审服务机构以及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的自主评聘单位以外,其他单位不得开展北京市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职称评价及相关工作。

二、申报人员范围

与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及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可参加本市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职称评价。公务员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申报层级设置

北京市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职称纳入工程技术职称系列,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四、申报专业方向

北京市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包括网络与系统安全、信息内容安全、数据安全、业务安全等四个方向。

**(一)网络与系统安全专业方向。**包括从事通信安全、芯片安全、主板安全、存储器安全、外设安全、嵌入式系统安全、系统软件安全、云安全、可信计算与虚拟化安全、网络与系统安全标准研究与制修订、网络与系统安全系统建设、网络与系统安全系统运维、网络与系统安全监管、风险评估、恶意代码分析与防护、事件检测、漏洞挖掘与逆向分析、系统与网络安全评测、攻防对抗技术、攻击行为检测、分析与处置、应急响应、数据备份、灾难恢复、技术成果转化等工作。

**(二)信息内容安全专业方向。**包括从事多模态信息获取与识别、多模态信息筛选与过滤、信息内容安全标准研究与制修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内容理解与舆情分析、信息与情报分析、信息挖掘、社交网络安全、数字版权保护、信息隐藏、信息内容审查、信息内容安全系统评测、信息内容安全系统建设、信息内容安全系统运维、信息内容安全监管、技术成果转化等工作。

**(三)数据安全专业方向。**包括从事数据库安全、身份认证与管理、数据隐私保护、数据分类分级、数据识别与追踪溯源、安全多方计算、同态加密、共识机制安全、智能合约安全、信息泄漏分析、加密协议软硬件研发、加密模块安全防护研发、加密产品开发、数据安全与加密标准研究与制修订、数据安全及加密系统建设、数据安全及加密系统运维、数据安全及加密监管、应用系统规划、管理、测评与检查、系统监测、应急演练、事件处置能力评估、技术成果转化等工作。

(四)业务安全专业方向。包括从事电子政务系统安全、电子商务系统安全、电子支付安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车联网安全、智慧城市安全、大数据平台安全、人工智能安全、软件定义安全、网络虚拟化安全、业务安全标准研究与制修订、业务安全系统建设、业务安全系统运维、业务安全监管、技术成果转化等工作。五、评审工作安排(一)个人网上申报7月2日(周二)—7月23日(周二),申报人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办事”栏目,注册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入“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平台”,选择“我要申报”,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选择拟申报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的评审委员会,按照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的基本评价标准,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并于7月23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如有疑问,拨打我会联系人电话进行咨询。

(二)单位审核推荐

7月2日(周二)—7月30日(周二),申报人联系参保单位进行审核推荐。参保单位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点击“法人办事”栏目,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提交。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评审服务机构审核

7月2日(周二)—8月30日(周五),我会将完成首次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我会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予以退回。申报人按要求及时补正材料并提交,再次联系参保单位审核推荐并提交,我会再次审核。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个人缴费

审核通过后,增加短信通知申报人进行缴费,申报人要在短信通知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申报。我会将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答辩评审

答辩前,我会将通过短信告知申报人答辩事宜。收到短信通知的申报人,及时登录系统,下载答辩通知书,按照通知书要求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将在10月底至11月底之间,具体答辩日期,请申报人关注下载额答辩通知书。

高、中级职称评审需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获得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六)验收公示

评审结束后,我会通过系统上报评审结果,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年度评审结果公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七)领取电子职称证书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分批核发2024年度电子职称证书和电子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申报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人资格证书查询”模块下载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遵守个人诚信承诺。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撤销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情节严重的3年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

(二)履行推荐申报主体责任。申报人的参保单位(或推荐协会、学会)应全面、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我会也将依法追究单位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扎实规范做好评审工作。我会将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工程技术系列(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的申报条件审核材料,做好咨询解释工作,规范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按规定受理申报人复查申请和投诉,并将相关情况答复申报人。

(四)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经信、教育、新闻出版、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建立联动机制,坚决打击在职称评审中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数据比对、复查核查、社会公示等方式,不断加强职称评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更加诚信的评审环境,积极协助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假冒职称评审、制作和销售假证等违法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合理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工程技术系列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由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组织。申报人按照参保单位所在区,选择相应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进行申报。

(二)优化服务中央单位委托评审。中央在京单位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时在京正常参保,由中央在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2024年北京市职称评审委托函》(附件2),或经中央在京单位同意后由所属二级单位开具委托函,可参加本市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职称评审。委托函需在个人申报时上传到系统。除以上情况外的中央在京单位的申报人,在我市正常参保的,无需开具委托函,可直接申报本市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职称评审。中央在京单位另有规定的,按中央在京单位要求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要求,《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名单》(附件3)中涉及单位的申报人,在我市正常参保的,无需开具委托函,可直接申报本市职称评审。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中已备案的职称系列(专业)不接受委托。

(三)明确学历学位具备同等效力。我会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时,申报人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均予认可。系统自动调取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信息进行比对,调取不成功的,申报人须在系统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由我会进行核实。

(四)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在国家及本市确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附件4)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且符合本市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条件的,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五)畅通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渠道。申报人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在符合本市相关职称系列(专业)破格条件的基础上,由2名及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北京市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5)推荐申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专家推荐表及相关材料需在个人申报时上传到系统。

(六)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净化评审环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各种职称评审培训或代报名,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 系 人:薛先生

咨询电话:010-67741727、1720038342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至12:00

                                     下午 13:00至18:00

电子邮箱:bjcsa@bjcsa.org.cn

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启达大厦四、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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